关于组织申报03-04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05-02-28浏览:75

信息工程学院各位教师

    现将校科研处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03-04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03-2004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经济学;3、统计学;4、文学;5、语言学;教育学;6、艺术学;7、体育学;8、马克思主义;9、政治学;10、哲学;11、宗教学;13、历史学;14、考古学;15、法学;16、民族学;17、社会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综合研究/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安徽教育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本部)。
  2、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参评成果类别和资格:
  成果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类。
    2003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均可申报。具体要求是: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成果奖。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课题组或单位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省级及以上党政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批示。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译著。
  (2)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中国经济学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基金会、吴玉章基金会、陶行知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文学奖、图书奖、科技奖。
  (3)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的研究咨询报告。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著作权有争议,不能确定所有人的成果。
  三、申报步骤
  1、本次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人登陆“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下称《申报评审表》)。
  2、学校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规范。
  3、各校对本校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从“安徽教育网”下载打印《成果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录、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06年6月30日前派专人报送我厅社政处。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请各校在每份申报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复印件应包括论文全文及刊载该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和附属材料一式5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成果申报一览表》1份。《成果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5)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请各校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至zhuyuhua@ahedu.gov.cn;并拷贝在U盘,派人报送申报材料时随身携带备用。
  4、评奖结束后,如申报人没有特别说明,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奖项设定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定。
本届评奖的名额根据申报数确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对特别优秀的成果,设特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奖励办法。
    1、凡获奖成果,均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或奖品。
    2、对多人合作的获奖作品,联名署名人数确定如下:著作一律不超过3人,论文一律不超过2人。联名署名的顺序以正式出版作品版权署名为准。
    3、参评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励的,即向获奖者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并予通报。
    每校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30项;请各校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