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发布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4年度长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招标公告》,现予以转发,请依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学院受理材料安排:
1.报送方式:各位老师将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2.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3. 报送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
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各一式1份,发送至sky529@126.com。
二、申报详情,请关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4年度长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招标公告》中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2. 课题论证活页.doc
3.2014年度长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招标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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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4年度长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以下简称“中浦院”)作为国家级干部学院,长期致力于长三角改革发展经验研究,并将其转化为教学资源及咨询成果,服务于干部教育培训,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2010年、2012年,中浦院两度围绕长三角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设立公开招标课题,吸引了长三角地区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承担,取得了良好的研究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改革发展的研究,中浦院广泛征求长三角有关城市党委政府政策研究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确定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4年度长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选题,经中浦院学术委员会和信息委员会研究同意,即日起开始公开招标,欢迎申报。
一、招标课题选题
1.协商民主与长三角地区基层治理研究
2.长三角、珠三角土地制度比较研究
3.长三角地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
4.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方法研究
5.创新国有投资公司运营机制研究
6.小微金融创新发展研究
7.长三角高端消费品展销服务平台研究
8.长三角流动人口政策评估及其比较研究
9.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趋势研究
10.长三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机制研究
11.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研究
1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13.新兴媒体与舆论引导研究
14.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机制研究
15.加快推进产城融合路径研究
16.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
17.深化医疗与卫生改革研究
18.医患矛盾化解机制研究
19.长三角领导干部的成长路径与规律研究
20.昆山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长三角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委政府研究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申报人不得有在研的中浦经理三角改革发展课题,且若获立项,课题组须纳入一位以上中浦院教职工作为成员(具体参加人员待课题立项后由中浦院推荐或课题组自行联系确定)。
三、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
2、申报材料获得:《中国浦东干部学经理三角改革发展课题申请书(2014年版)》(以下简称《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请见附件,或登录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公告栏(http://www.celap.org.cn/)查阅和下载。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题目原则上应与本公告所列招标题目一致;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5、申报要求: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有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研究。
四、评标程序
1、2014年6月下旬,由中浦院先组织专家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而后由中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最终确定中标课题组。
2、中浦院将于2014年7月上旬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公布中标结果,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3、课题申请人自接到立项通知后10日内,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签订课题协议书。
五、资助额度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六、课题结项要求
1、核心期刊论文三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CSSCI期刊均可),须标注课题资助信息。2、在省部级以上内参(含中浦院《领导参考》、《研究咨询》)发表决策咨询文章一篇,须标注课题资助信息。
3、课题承担人须于2015年7月底提交课题结项成果,含原件一份及word版电子文件。课题一般不予延期,未经中浦院同意超期未结者即视为放弃课题研究,中浦院有权收回课题经费。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科研部(邮编:201204)
联 系人:唐灿明,021-28288711;邹积超,021-28288704。
电子信箱:cmtang@celap.org.cn (邮件主题注明:“2014年度长三角课题申请”)
中浦院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附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