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鉴于仍有部分员工没有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选课:擅自调整必修课程(课程号、课序号)、不在课组范围内选修专业限选课、超量选修专业限选课、学年课程的前后不一致,少数员工在正选阶段本应参加抽签而不抽签,甚至少数员工在正选阶段仍不参加选课。现决定将本次正选时间延长二天(截止周二21:30)。请各系(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照专业教学计划认真核查员工选课情况。各系教学主任务必督促教学秘书、班主任加强选课指导,严格根据“院教字[2003]62号”文件要求及时修正错误、补足课程,如在正选期间仍不按照要求选课,由此引起的学籍问题由员工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