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系及毕业班级:
今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峰年,毕业人数多,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就业工作难度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司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合理安排在校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非典” 防治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电[2003]192号)》和《安徽财贸学院高校员工返校工作预案》的精神,现对我司毕业生派遣离校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对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逐一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与其保持联系。
二、认真按《2003年在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组织好在校毕业生做好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发挥班团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深入实际,关心、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为使有关部门充分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准备工作,请有关系做好在校毕业生人数统计,并将统计人数于6月10日前报员工处毕业生就业办。
四、按《安徽财贸学院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几项具体工作,为跟踪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准确地统计毕业生就业率做好基础准备。
1、愿意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16日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于6月18日前签订《安徽财贸学院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在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随时办理就业报到证换发手续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2、要求将户口、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二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16日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徽财贸学院毕业生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3、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不在国内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16日前填写《安徽财贸学院因自费出国不参加就业申请表》;
4、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调档函于6月16日前交所在系;
5、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将毕业生归档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综合测评表等)于7月11日前报送员工处员工管理科。
五、未在校毕业生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将根据院“非典”防治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安徽财贸学院2003年在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 安徽财贸学院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
附件三: 安徽财贸学院毕业生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附件四: 安徽财贸学院因自费出国不参加就业申请表
安徽财贸学院员工处
2003年5月29日